健康报讯(记者 高艳坤)7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》。《措施》明确,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,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。其中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作为专项资金,用于工业、环境基础设施、交通运输、物流、教育、文旅、医疗、能源电力、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。
《措施》提出,优化包括医疗领域在内的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。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,不再设置“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”要求。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,简化申报审批流程,切实提高办事效率。
《措施》明确,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。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,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.5个百分点,贴息期限为2年,贴息总规模为200亿元。
《措施》要求,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。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明确的相关领域支持标准,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。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拨资金额度,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,中央不再负担。截至今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拨资金额度收回中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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